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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段)课程介绍

2014-10-23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专业代号:C030112 专业名称:法律(基础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4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5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6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07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024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0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231 00031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232 0457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70分学分;加考课2门12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专业介绍: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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