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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年春季网络教育统考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11-21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关于加强2015年春季招生统考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开放)大学、“统考”考务办公室、各统考考点:
 
2014年第三次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将于12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本次统考考务工作顺利平稳进行,特制定并下发本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和要求,特别是重视跨省异地借考数据,严防大面积替考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考生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入场验证、登记及考后签到数据回传工作。
同时为保证统考新系统在考试期间的平稳运行,请各考点严格按照统考技术支持单位希普公司的要求,进行软硬件升级改造,并积极参与新系统模拟测试工作,及时安装、调试,解决相关技术方面问题。
网考办、国家开放大学、高校网院、奥鹏中心以及省电大将联合派遣巡考人员对考点进行明巡暗访,重点针对考前考点准备以及考务组织、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一、重视异地借考数据,严防大面积替考
据12月统考报名数据统计分析,本次统考跨省异地借考9867科次,占总报考科次的1.63%,涉及536个借考考点。为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杜绝替考现象发生,我办向各省级电大统考管理部门通报有关跨省异地借考的数据,凡涉及有跨省异地借考考生的考点需密切注意异地借考考生动态,对异地借考情况要予以特别关注,并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各省电大将本辖区内异地借考数据(详见附件1)分别下发至各考点,考点内部应掌握并密切关注异地借考考生信息,并将异地借考考生的考试情况在统考结束后上报奥鹏中心。
    2.严格监控进场环节,认真核查考生证件,证件不符者,一律不得入场考试。各考点须在考场醒目位置张贴关于“考生替考将取消统考资格”的规定。同时,张贴“统考报名界面-考生必读” (详见附件2)、“考生准考证-考生须知” (详见附件3)
3.本着公平、公正态度,严格按照有关判定替考行为的程序(详见附件4)慎重处理替考事件,避免激化考生情                                            

 二、做好统考新系统软硬件升级及模拟测试工作,确保考点考试环境符合新考试系统要求,以保证新统考系统运行顺利。
统考技术支持单位希普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11月14日进行统考新考试大纲模拟测试工作。据统计,承接12月统考的681家考点中,截至目前共有85%的考点参加了此次模拟测试。为保证各考点的考试环境符合新考试系统的要求,同时方便各考点提前熟悉新考试系统,要求各省电大督促没有参加测试的考点尽快进行。 
三、做好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安装、考生入场验证、考后签到数据回传工作
本次统考要求凡经网考办批准设立的2014年12月份统考考点,均需安装并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所有考生必须刷卡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验证后才能进入考场。
尚未安装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考点需在考前自行进入考务管理系统下载并安装“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tkkw.crtvu.cn
为确保考点顺利安装,奥鹏中心专门建立了技术支持群:260375604,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协助考点进行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安装。各省电大负责协助督促所辖各考点进行软件安装,考前需全部安装完毕。
考生入场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统考,无有效身份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统考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士兵证;其中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可凭护照参加考试。
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保卡、医保卡、驾照不属于统考有效身份证件,统考考点不得允许考生参加考试。
以下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即,身份证刷不出来的情况。监考老师两人以上确认考生是本人,可以让考生参加考试,考点需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做好登记,登记表中备注清楚,并要求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留存备案,并告知考生“成绩是否承认”由网考办最终确定。
2.除军人、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得使用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并配合统考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
3.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港、澳、台地区考生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凭护照参加考试的,到达考点后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详见附件5)中做好登记后方可入场。
4.因各种特殊原因(如停电等)导致需要进行轮次调整的,考生仍需经过身份证阅读器验证身份证真伪后,方可进入考场。其中持其他有效证件参考考生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入场。
(1)凡涉及某一轮次所有考生全部进行轮次调整的,考点老师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要写明是从2014年12月某日某轮次某考场多少人调整到2014年12月某日某轮次某考场(如:2014年12月13日第3轮次第1考场40人调整到2014年12月16日第6轮次第1考场)。
(2)凡涉及某一轮次部分考生进行轮次调整的,考点老师须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将所有涉及考生的详细信息登记清楚。

系统回传签到数据以及《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均没有登记记录的考生,统考成绩一律无效。
凡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点,视情节严重,一经查明,将做以下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回传《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及相关附属文件的考点给予严肃处理。
(2)被举报协同考生伪造不刷卡证件、证明等现象的考点,暂停统考资格,考生当期成绩无效;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考点将取消统考考点资格,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请各级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入场验证环节的组织工作,共同维护统考的声誉。
四、抓好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考点必须加强考前、考中和考后各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严抓考风考纪。
    1.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统考考务单位主管领导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考考务工作对全局的重要性,将其提高到事关网络教育生存发展的认识高度,做到思想重视、制度保证、细节落实、节点管控,健全各级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制度。尤其应重点落实考试过程组织、考试保密和严肃考风考纪及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使用等工作。
2.加强考前培训
各统考考点在每个机(网)考考室至少设监考教师2名、现场技术人员1名。考点须在考前完成监考教师的选聘及业务培训工作。
统考考务单位各级主管领导须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学习贯彻统考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关于重申对统考考生考试违纪处理问题的通知》(网考电函[2009]06号)等统考文件,在考试安全保密、检查有效证件核实考生身份、维持考试现场纪律、组织考试等环节严格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保证统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配合巡考老师做好统考巡考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应选派责任心强、巡考经验丰富的人员对考点进行巡视,考前重点检查考点及考场布置情况、考点保密设施及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考中应重点核对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检查考场纪律,已安装考场监控设备的考点,应及时检查监控设备开启和考试过程监控录制情况;考后应重点协助考点做好机考数据回传、机考数据光盘的回寄工作。
各统考考点应主动向巡考人员通报考试工作安排情况,配合巡考人员到考场进行检查监督。
    4.严格按照考试流程组织考试
考点监考教师须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流程组织考试,密切注意考试情况,防止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均须立即向主考进行汇报。
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核实考生身份,严防替考。对于身份不明且考生认定自己不是替考者的,监考教师应对该考生进行拍照,记录其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要求考生以书面形式承诺未进行替考。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奥鹏中心备案。对于疑似替考考生,考务人员三人以上判定该考生不是本人的,即可判定为替考并签字,同时告知学生判定结果。
监考教师应宣读考场规则,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有违规作弊行为或替考行为,特别是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使用手机接听、拨打电话时,监考教师应立即制止,并将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姓名、座位号、违规作弊情况代码等信息记录在《考生登记表》上。
5.切断机(网)考考室内的全部考试机外网,关闭考试外接设备端口。
6.考试值班
各级考务单位应安排专人做好考试值班,详细记载考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和违纪情况。建立考试值班报告制度,大规模违规作弊和媒体采访曝光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值班人员汇报。
7.机(网)考数据的回传
各级考务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考试过程中的机(网)考数据安全保密工作,接受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确保机(网)考数据下发、保管和回收等各个环节按规范操作。
    五、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
1.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
12月统考将成立以省电大为中心的区域统考考点应急领导小组。各省级电大及考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重点承担违规违纪、突发事件等异常问题的上报与处理的责任,确保于考前落实各项有关准备工作,并于考试期间确保考试风险的可控性与处理问题的合理性。统考期间如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应立即逐级报告。网考办全国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中的相关规定,及时制定报批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2.冷静应对媒体采访
各级考务单位遇到明确出示身份证件且有采访要求的记者,应热情、严谨地面对,避免话语冲突;考点主考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媒体进行沟通,阐明考点在考试期间不接受采访,等待处理办法。
    六、对违纪事件的处理办法
对于发生违纪事件的考点,将进行全系统内的通报批评,并加重处罚措施,直至撤消考点统考资格。
对于统考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导致发生考试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网考办将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统考考点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考试,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统考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 年 十一月 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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