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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复习纲要(四)

2014-11-09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95、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的关系(识记)

①共同理想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高理想是共产主义。②实现共同理想,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必要准备和必经阶段。实现最高理想,是实现共同理想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的。

96、和平问题与发展问题的含义及它们的关系(理解)

①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②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③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保持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

▲97、霸权主义的危害、含义、核心思想、主要动因和表现形式(理解)

①危害:一直是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根源。②含义:强国、大国不尊重弱小国家的 主权和独立,蛮横地对别国进行干涉、控制和统治,推行侵略扩张政策,谋求一个地区或世界霸权地位的行径。③核心思想:“强权就是真理”;④主要动因:最大 限度地攫取利润,追逐利益。⑤表现形式:赤裸裸的侵略;政治高压、经济制裁和文化侵略。当代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

▲98、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运用)【要求能结合实际】

①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和标志,并对社会发展起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进步深 刻改变了当代的社会生活和世界面貌。②国际形势总体上趋向缓和,但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其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③新的科技革命对于世 界各国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关键是能不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提高本国的创新能力。④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只有采取积极的 态度,抓住机遇,发展高新技术,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⑤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要高度重视人才问题,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99、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理解)

(1)机遇:①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争取较长时间的国际和平环境是可能的;②世界范围内科技革命突飞猛进,也为我们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挑战:①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经济、科技上同发达国家的差距。

(科技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国家在实施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科技竞争、经济竞争、军事竞争及至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100、科技进步的新特点(理解)

①科学发现到技术创新的间隔时间缩短;②技术创新到生产应用的间隔时间缩短;③技术过时的速度加快。④科学技术进步贡献率增高。

101、为什么需要永远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理解)

①艰苦奋斗集中表现为创业精神,创业实践需要创业精神的支持和鼓舞。②艰苦奋斗精神 不是某个时代所特有的精神,而是与人类社会发展同在的。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生产劳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艰苦奋斗的创业史。社会越发展,人类 越进步,改造世界的工程也就越艰巨。③艰苦创业,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是一项充满艰辛和创造的伟大事业,更需要大力倡导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102、增强民族创新能力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理解)

①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超越的过 程。②当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民族创新能力的竞争。③在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新世纪,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 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越来越决定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进程。④在这样的形势面前,想不想创新,敢不敢创新,能不能创新,关系到整个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103、我们应该怎样把握成才目标(理解)

①要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正确选择成才目标的前提和标准。②要从实际出发,是选择成才目标的出发点。

104、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使命是什么?人们社会责任感最集中、最重要的体现是什么?(理解)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需要我们去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在我们手中逐步实现。

(2)热爱祖国,报效祖国。

105、第五课其它相关知识(识记)

共产主义社会包含两个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我们通常所学的共产主义,是指其高级阶段

01、什么是公民[运用]

①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②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③因此,只要具有中国国籍,不论年龄、性别、职业、民族和种族、政治倾向等,都是中国公民。

②什么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内容。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③公民的通信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通信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表现。

④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或扣压,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未满10周岁)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

02、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03、我国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①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对每个人 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伤害他人的生命,要承担法律责任。伤害他人的健康,包括伤害公民的肌 肤、器官、机能等,也都为法律所不容,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革命人身权利的行为。因此,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③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04、什么是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05、人格尊严的内容:

①肖像权:侵权行为: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任何人以营利为目的、丑化、损毁、或者进行人身攻击。

名誉权:是社会成员对一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侵权行为:任何公民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然辱骂他人,捏造事实中伤、道听途说诋毁他人等。

③ 荣誉权:是社会、国家、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属于一种精神鼓励。

④ 姓名权:是该公民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侵权行为: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⑤ 隐私权:隐私是涉及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要能区分每一种权利合法与非法的现象。

06、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①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

②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07、如何理解公民的住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不受侵犯[理解

①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公民的安定生 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与公民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②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所进行 的搜查,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度进行:一是必须持有搜查证;二是必须由公安人员进行;三是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罪证的人的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08、如何理解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理解

①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③公民的通信涉及个人生活、思想活动、社会交往等广泛的内容,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通信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表现。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④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或扣压,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未满10周岁)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

09、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的人身权利受特殊保护的有关内容[运用]【要能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

(1)妇女:①专门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妇女的 人身权利予以特殊保护,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②法律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拐卖妇女是一种犯罪行 为,它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①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②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培养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③另外有民法通则、刑法等有专门条款规定。

(3)老年人:①专门法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②理由:老年人在青壮年时为国家和社 会做出过贡献,步入老年后,身体和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特殊保护。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 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城市,国家对无依无靠、无法维护生活的老年人给予必要的救济和安置;在农村,实行“五保”[保吃、住、穿、 医、葬制度。

(4)残疾人:①专门法律:残疾人保障法;②国家对残疾人特别关怀,依法维护残疾人 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③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 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

10、什么是教育?[理解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

11、什么是受教育权?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理解

①含义: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②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12、受教育权的内容有哪些?[理解

公民受教育权包括以下内容:①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④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⑤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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