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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_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2015-11-15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预测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点击报名>>>>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上报名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 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 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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